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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狗撕碎的左脸缝了500多针,如果没拴绳的狗伤人被我打死了,我要承担责任吗?

煤炭资讯网 2023/9/4 17:40:52    一事一议
没拴绳的狗伤人被题主打死了,题主是否承担责任不能一概而论,得看具体情况。严格来说,得看狗是否还在咬人的状态中。
首先我们要明确,狗,不管是毛长毛短高矮胖瘦花色长相如何,也不管它是谁的伴侣家人毛孩子,在法律意义上它就是物,和人的关系就是物权关系,如果有人养那就是有主物,如果没人养那就是无主物、抛弃物。
理解了这个前提,再来看问题,那就好说了。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问题,我这里先举个例子。
话说甲驾驶一辆摩托车在路上行驶,撞伤了乙,这时候丙冲了出来将摩托车一脚踹倒、踹扁、踹飞,总之踹了摩托车,试问丙是否承担责任?
假如甲的摩托车在撞伤乙的时候,还继续冲撞倒在地上的乙,那么丙这一脚是正义的一脚,及时排除危险的一脚,挽救了乙的一脚,这属于见义勇为,不但不承担责任,反而应该得到有关方面表彰,接受鲜花和赞扬,到处传唱丙的事迹,这是丙应该得到荣誉。
如果甲的摩托车撞伤乙后,已经倒地停止前进,此时丙化身正义的使者出现,为了帮受伤的乙出口气,直接上来一脚将甲的摩托车踩成了废铁一堆。那么丙的目的不管有多么正当,也不能逃脱向甲赔偿损失的责任。如果丙拒绝赔偿,甲甚至可以报警要求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对乙承担刑事责任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这个例子理解之后,来,其他条件不变,我们把摩托车换成狗,例子是不是还成立啊。在法律意义上,摩托车是物,狗也是物。摩托车是有使用价值和财产属性的物,狗是有情感价值和财产属性的物,完美替换后,根本不影响例子成立。
题主可能要问,这狗没拴绳啊,没拴绳不就是野狗,野狗伤人的话人人可以诛之,何罪之有?
大兄弟,这狗是不是流浪狗野狗,不是一根狗绳能决定的。拴不拴绳,只体现了养狗人文明养狗的意识,并没有体现狗的权属关系。
咱们回到刚才的例子,甲驾驶摩托车的时候没有按规定戴摩托车头盔,那么这摩托车还是不是甲的呢?不戴头盔和不栓狗绳,本质上没有区别。如果说甲不戴头盔,他驾驶的摩托车也不会变成野生摩托车。以此类推,如果狗不拴绳,它也不会变成无主物、抛弃物。
所以,题主如果又想行侠仗义为民除害,又想不承担责任,关键要看这狗是否还在侵害他人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健康权的状态中,而不是是否绳。
遛狗不栓绳子犯法,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30条明确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要从两个方面来看问题,但任何责任在救人面前,人命都应为上。
一、狗没拴绳,可能是人人喊打。狗咬人的新闻并不少见,咬伤咬死,狗主人全责。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看到狗没拴绳,做好自我防范,这是基本常识,而遛狗不拴绳,连基本常识也没有,甚至无视法律法规。
二、狗咬伤人,出手制止是见义勇为行为。这就好比一位公民走在路上,突然被歹徒袭击致伤,旁边的人出手相助,这种行为,是值得提倡的。如果一条狗伤人,围观群众认为打狗要负责,冷血处理,那不只是价值观问题,而是人性问题。
法律上没有规定每个人要见义勇为,但我们试想,如果狗咬的是你的亲人,围观的群众没有一个人出手制止那条狗,你对这些人怎么看,对社会怎么看?再往后推算,狗咬了一个人,会不会再咬第二个第三个,它已经成为危害社会的“罪犯”,每个人都应该及时制止,马上采取相关的措施,从狗嘴里救人,并制服这条狗。
养狗为患,这已经是个严峻的社会问题,希望每位养狗的人士,能够遵纪守法,爱狗的同时,也要想想后果。我们可以想象一下,一条狗没有拴绳,突然撕咬路边的孩子和老人,他们毫无还手之力,是多么的可怕。


来源:腾讯网      编 辑: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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