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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牢掌握绿色能源话语权

煤炭资讯网 2024/1/9 10:02:40    焦点话题
  随着“碳达峰”日期的临近,国际社会在绿色能源赛道“八仙过海,各显其能”,通过制定标准、技术垄断、以及绿色能源产业链的率先实证,来争夺对于绿色能源的话语权,比如目前比较有代表性日本的“氢氨路线”: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开始推广更新的氨燃料路线图,重点关注氨在火力发电厂和作为航运燃料的使用。日本受制于国内资源的限制,一直在致力于发展可替代传统化石能源的能源载体。日本氢氨工业体系的技术发展,不仅是为了满足本国能源依赖、低碳发展的需求,同样是为了技术输出和原料输出进行储备。另外比较突出的是欧盟的“绿色甲醇路线”,也是基于本土的资源性而提出的。这些技术路线都是以应用为牵引,通过对应用设施的投资形成影响力,进而确定符合自己要求的产品技术标准,并因此掌控相关领域话语权。仅以欧盟标准体系的绿色甲醇为例,其认可的绿色甲醇路线主要有两种——生物质甲醇和电制甲醇,规定其中的碳源必须是绿色的,也就是“植物碳”或者“空气碳”。国际航运巨头马士基更是在全球寻求“绿色甲醇”供应商,巨额订单叠加优厚的价格,掀起一股采购热潮,影响很大。

  按照马士基计划,预计到2025年需要50万吨绿色甲醇,到2030年需要500万吨,2040年需要2000万吨。而整个供应链各环节都要是绿色的,尤其是碳源,是成为马士基供应商选择的首选要求,所以欧盟的要求非常苛刻。

  尽管马士基的举措推动了“绿色甲醇”的相关投资,具有积极的一面,但从现实情况看这个要求并不全面,因为西方发达国家集中排放二氧化碳的工业过程已经很少,所以他们要求从空气里捕集二氧化碳;另外生物质是捕获空气二氧化碳长出来的物质,燃烧的时候二氧化碳又排出去了,所以生物质是“零碳燃料”或“碳中和燃料”,因为欧洲和北美生物质资源丰富,实际上是“资源依赖”。现实是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现在有大量的高浓度二氧化碳正在排放,这是我们“减排”的工作重点,所以欧盟所提出的绿色甲醇标准更适合于欧洲,没有考虑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具体情况,因此从全球减排角度看这个标准并不具备普遍性。

  从甲醇消费量看,2022年全球甲醇消费量近1亿吨,同年中国甲醇消费量为8000多万吨,占比超过80%;欧洲甲醇消费量为852.16万吨,占比不足7%。从这个消费比例可以看出,中国是甲醇消费大户,拥有成熟的产业链,在绿色甲醇生产和替代赛道上,应该主动出击,积极参与国际绿色能源标准的制定,掌握绿色能源话语权。

  事实上,按照欧盟标准的绿色甲醇可持续供应面临巨大挑战。据测算,1艘中欧航线16000TEU集装箱船若全程100%使用绿色甲醇燃料,年消耗量约5万吨。截止到2023年底全球甲醇双燃料船舶订单超过120艘,如果全部采用欧盟标准绿色甲醇燃料,年消耗量至少600万吨。这还不包括其他行业对于绿色甲醇的需求。然而当前全球生物甲醇产量不到总产量1%,供应缺口巨大。事实上,包括绿色甲醇、绿氨、生物LNG在内的所有绿色燃料都面临扩大产能的难题,绿色燃料的规模化推广存在障碍。今后5-10年中,回归碳中和的本质、以寻找符合巴黎气候条约的“碳中和燃料”为突破口,形成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碳中和燃料”标准,并开展大规模生产,以及提供应用便利性,尤为关键。

  甲醇在我国的应用已经有四十多年的历史,相关基础设施累计投入上万亿,围绕甲醇的制、储、运、用,在制度建设以及应用管理等方面已经形成了完整的体系,在我国的经济建设过程中发挥着独一无二的作用。随着双碳目标的实施,甲醇的制备过程逐渐走向“清洁化”,通过完全技术自主的“液态阳光工程”碳中和技术,将绿氢与通过碳捕集获得的二氧化碳经过催化重整产生“碳中和燃料”绿色甲醇,为规模化绿色能源应用、实现双碳目标,提供了具备中国特色的解决方案。从“液态阳光工程”技术过程可以看出,其实质是“碳中和”过程,特点是“用碳不增碳,用氢不氢”,是“负碳技术”,是符合巴黎气候协定以及我国实际情况的“中国方案”,与欧盟苛刻的绿色甲醇标准对比,“液态阳光”碳中和技术更具有现实意义,对于世界发展中国家减排具有指导意义,也必将对我国如期实现“双碳目标”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相比于国外,国内的绿色甲醇在产能和消纳能力上具有较大优势,有利于产业发展。国家也出台了相关政策,将甲醇产业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产业政策引导,推动甲醇产业向高端化、精细化、绿色化方向发展,推动甲醇燃料在交通运输、工业燃烧等领域的推广。此外,出台政策鼓励甲醇制烯烃、甲醇制氢等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拓展甲醇的应用领域。总体来看,尽管目前国内已有多个绿氢制甲醇项目签约、开工和投产,但因受经济性制约,实际产量有限,远远满足不了市场需求,还需要加大力度,推动绿色甲醇产业健康发展。

  一、发挥“碳金融”作用,形成“杠杆效应”

  首先是制定合理补贴机制。欧洲绿色甲醇推进比较快,一个主要原因是补贴机制精准,直接补贴绿色甲醇(或绿氨)与化工甲醇之间的差价,引导甲醇产能向绿色甲醇转移。其次是“碳税”调节机制,欧洲碳税价格每吨90多欧元,折合人民币超过700多元,这个价格幅度对于制氢成本降低作用有限,但对于引导通过绿氢替代、完善“碳指标交易”、实现“碳排放”降低具有很强的推动作用。另外欧洲公布到2026年正式对中国实施边境碳税,届时我国出口欧洲产品将平均上浮30%的关税,这是真正的“绿色关税壁垒”。面对现实,不能不看到,欧盟的“绿色标准”、“碳税”、“碳足迹”三板斧对于世界绿色能源格局的影响很大,需要我们积极应对,发挥“碳金融”作用,通过“金融杠杆”撬动投资及市场积极性,有效出招,早做准备,实现环保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

  二、推动规模化、连续性生产模式

  目前,国内开展的各类绿氢及甲醇项目主要聚焦在以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为基础,在有限范围内进行绿氢生产,难以形成规模,同时受制于可再生电力的间歇性特点,不能连续性生产,进而影响下游的“可及性利用”,因此就难以形成规模化的市场格局。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无论是风电还是光伏,都需要占用大量土地资源,绿色电力供应波动性弱点突出,同时由于设备生命周期问题,未来还面临着这些装备的固废处理等一系列问题。

  目前法国正在推动核电制氢运动,要求欧盟在其可再生能源规则中承认核能产生的低碳氢。来自法国、波兰、捷克和其他六个欧盟国家的部长致函欧盟委员会,敦促其扩大可再生能源方面的目标,包括从核能中生产氢气。这一举措开辟了绿色制氢的新手段。毋庸置疑,我国核电技术无论是从规模还是先进性在世界领域均占据领先地位,依托“零碳能源”核电,可以解决电力的连续性供应问题,可以实现连续性生产;同时依托核电资源的充沛,能够满足规模化绿氢生产用电需求,实现规模化的连续性产能,为下游工业化连续性应用提供了资源条件。同时可以充分利用海洋资源,通过海水淡化获得制氢用水,以及开展海上风电场建设等。

  三、开展全产业链、一体化项目模式

  绿氢生产的主要成本是电力,如果产品线以绿氢为最终产品的话,则电价对于绿氢成本的影响是刚性的,这也是国内绿氢成本一直高企不下的主要原因。如果以绿氢为基础,开展“氢基衍生品”深加工,则制氢电力的边际效益将极大弥补纯制氢成本。通过产品线的延伸,实现综合效益的提升,摊薄制氢成本,从而降低绿氢价格达到满足用户可接受水平,这样就能够实现产、用良性循环,带动整个绿色能源产业的健康发展。

  规模化的产品线对于运输提出了挑战,因为要解决后路问题,因此,海陆运输的便利性是实现规模化生产的必要条件。

  四、推进技术创新、掌握绿色能源话语权

  规模化的绿氢生产,需要与之相配套的技术手段和物质基础,需要打通制、储、运、用全产业链条,尽管有难度,但却是实现氢能社会的必由之路。目前国内绿氢项目总体呈现布局分散、规模不大的格局,不利于集中突破全产业链的技术壁垒和障碍。无疑,项目规模集中、产业链健全,可以集中各方力量开展科研攻关,打破规模化生产的壁垒,扫清规模化应用的障碍,实现绿氢及其衍生品应用的“安全、可及、经济”,形成一系列专利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规范、标准等,指导整体产业发展,便于复制推广应用,推动整个绿色产业的健康长足发展,为我国氢能社会建设提供有利技术保障。

  五、强化“碳中和燃料”概念,回归碳中和本质

  无论是核电还是“液态阳光工程”,在技术上我国拥有完全自主权,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金刚钻”。目前国际社会无论是“氢氨路线”,还是强化“绿色碳”的“绿色甲醇路线”,实际上就是要掌握绿色能源“话语权”,这种状况对于我国这样一个能源大国极其不利。

  事实上无论哪一种技术路线本质上都是“碳中和”的一种存在形式。我国拥有巨大的绿色能源生产能力,也拥有庞大的终端应用市场,绿色能源技术创新应该立足国情,牢牢掌握绿色能源“话语权”,在绿色燃料定义、生产技术及应用标准方面,拿出符合我国实际的“中国方案”,占据国际绿色能源领域制高点,这是能源安全的需要,也是强国之路的必然选择。

  “碳中和燃料”在范围上比“绿色碳”更广泛。通过核电参与的多能互补配电方式与“液态阳光”碳中和技术组合,规模化生产“碳中和燃料”绿色甲醇,通过全产业链一体化模式的创新示范,形成一整套碳中和燃料技术规范及标准,更易推广,在国际社会也更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署发布《创新展望:可再生甲醇》的研究报告,预计到2025年,全球甲醇年产量预计将从目前的1亿吨增长到1.2亿吨,2050年达到5亿吨,其中绿色甲醇产量将达到2.5亿吨、生物甲醇1.35亿吨,传统甲醇1.15亿吨。以此推算,要生产2.5亿吨绿色甲醇,将需要约3.5亿吨二氧化碳和4800万吨氢气,需要建设约200?多条百万吨级以上的甲醇生产线,绿色甲醇行业具有极大的市场空间。

  依托“液态阳光工程”技术,以“碳中和”技术做引领,围绕“碳中和燃料”绿色甲醇生产,采取核电参与的“多能互补、规模化、一体化全产业链”生产模式,是实现绿色能源供给的一个高效途径,同时可以为我国在世界低碳减排领域创建“碳中和燃料”技术标准及认证体系、为“碳中和燃料”生产及应用提供系列准则和规范、实现技术瓶颈突破,提供有效的创新平台。

  相信随着各项政策和机制的完善,我国将会在国际社会减排领域获得越来越多的话语权,以绿色甲醇为代表的“碳中和燃料”的规模化生产及应用,也会逐渐体现出良好的社会效益、环保效益、经济效益,为实现总书记提出的“双碳目标”保驾护航,为国家绿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及物质支撑,打造我国引领世界绿色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作者简介:韩宝池

  大连市氢能协会特聘专家

  深圳氢醇创新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专家

  世界低碳城市联盟特聘专家

  


来源:中国能源网      编 辑:也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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