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凉山州应急管理局公布2024年第一批典型执法案例 | |||
| 煤炭资讯网 | 2024/4/15 8:35:58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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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非煤矿山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凉山州应急管理局梳理了2个非煤矿山典型执法案例,现予以公布,警示矿山企业严格依法依规生产。 案例1:2024年1月9日至10日,凉山州应急管理局对金阳天泰矿业有限公司秋孜拉打铅矿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矿山井下1610m平硐局部通风筒出口距掘进工作面距离为11.6m,超出规定10m;1560m平硐距掘进工作面约150m的距离未安装照明设施;1560m、1610m平硐巷道内照明电缆为非阻燃电缆。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和第七项的规定及《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有关规定,凉山州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立案查处罚款4万元。 案例2:2024年1月18日,宁南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在对宁南县点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2项违法行为:1.中梁子矿段采用机械抽出式通风,但各中段均未设置控制风门、自然分风,现生产的9中段、10中段未布置中段通风上山、利用采空区通风。2.矿山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计主要通风机为一类负荷,矿山现场实际未实现双重电源供电,且未按设计设置柴油发电机组。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宁南县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立案查处罚款30万元,对其主要负责人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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