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局“八个措施”力保全省矿山安全度汛 | |||
煤炭资讯网 | 2024/7/12 8:28:19 安监动态 | ||
今年入汛以来,福建省普遍出现降水异常偏多,多地出现持续强降雨,给矿山安全生产带来极大威胁。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党组工作部署,防范化解汛期矿山安全风险,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部署八个措施,力保全省矿山安全度汛。 一是印发紧急通知。制定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及汛后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传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督促落实国家局6条具体措施,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分析研判、狠抓隐患排查、加强汛后管控、强化值班值守”等5项落实措施。 二是发布风险提醒。通过煤矿、非煤矿山微信工作群及时发布风险提醒信息,督促煤矿重点关注矿井采空区充水情况,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回头看”自查;督促非煤地下矿山关注硐口坍塌、露天矿山高陡边坡滑塌等风险。汛期以来,福建局累计发布预警预报信息47次;中时,实施叫应提醒361矿次,撤人2950人次。 三是开展风险研判。联合省应急管理厅开展矿山安全风险会商,进一步推动全省矿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两办《意见》、硬措施等工作落地落细。同时,督促有地下矿山、尾矿库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专题召开一次矿山安全风险会议,研究落实有针对性的汛期防范措施。 四是开展联系指导。组织10个联系指导小组,通过视频会商、工作提醒等方式,与县(市、区)及重点矿山企业开展联系指导工作,指导督促各地落实防汛措施以及隐蔽致灾因素动态普查和汛期重大灾害治理等要求。 五是开展线上巡查。结合汛期灾害风险特点,对全省煤矿开展线上巡查,重点检查地面挡水墙、井下防水闸门等防排水设备设施维护情况和巡查情况,对水害风险较高的煤矿,实行点对点视频连线,及时掌握汛期风险管控情况。 六是开展汛期自查。督促矿山企业认真对照《关于做好尾矿库隐蔽工程专项检查等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矿山防汛备汛专项检查的通知》等要求,开展一次自查自改和查缺补漏工作,切实将事故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 七是开展下沉督导。组成5个督导组赴重点矿区开展防汛督导,督促基层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和矿山企业全面推进矿山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力抓好防汛和矿山安全防范工作,并将发现的24项问题隐患以清单式通报全省各地。 八是部署汛后安全检查。督促矿山企业制定专门的矿山汛后安全检查方案,并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汛后安全检查,形成问题隐患清单。指导县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在7月15日前组织开展一次汛后执法检查,对矿山企业的自查情况开展检查调度。(监察执法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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