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局监察执法十二处“四个聚焦”推动非煤矿山地方监管工作 | |||
| 煤炭资讯网 | 2024/8/12 8:03:16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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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执法十二处认真落实“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体制,不断强化能力、作风建设,结合辖区非煤矿山特点,紧扣国家监察职能定位,坚持“四个聚焦”,持续推动非煤矿山地方监管工作。 一是聚焦完善机制。在日常监察中督促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权责清单,健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严格落实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包保责任制,制定矿山领域安全发展规划,推动“三个一批”落地落实。 二是聚焦落实责任。对照监察事项清单,检查政府和相关部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履职情况,督促相关部门从安全准入、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风险隐患、科技赋能和监管执法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非煤矿山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深入,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是聚焦整改闭合。抽查检查非煤矿山后及时移交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求监管部门按规定落实行政处罚,按期督促企业整改闭合。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发现政府和相关部门推动不力、突出和共性问题长期不能解决的,及时下达督办函,并抄送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 四是聚焦事故警示。通过工作群、电话调度等手段及时向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通报近期发生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警示信息。要求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用好事故“复盘”机制,举一反三落实各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坚决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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