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局与陕西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召开 八月份全省煤矿安全重点工作推进视频会 | |||
| 煤炭资讯网 | 2024/8/20 8:28:16 安监动态 | ||
![]() 8月16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与陕西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召开全省煤矿安全重点工作推进视频会,5家煤矿企业以及2地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分别就近期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汇报。陕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社同志和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建文同志先后发言,分别通报了当前全省煤矿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就下一步防范化解煤矿领域安全风险、落实各方安全主体责任提出工作要求。 李社同志指出,当前正值今年安全工作承上启下关键时期,全省煤矿安全形势复杂多变,各级各部门必须靠前预防、靠前治灾、靠前落实,压紧压实各环节安全风险防范责任,具体要做好10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机构。个别煤矿企业以及上级公司管理层级不清晰、安全机构不健全、领导权责不对等、技术人员不专业,必须加快整改,确保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好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新政策新要求。各级煤矿企业要严格对照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条例》自查自改,正视差距不足,对一些重难点尤其是机构人员方面的问题,建立整改任务清单逐项落实,强化考核、动真碰硬,建立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强力推动各项政策规定落地见效。三是扎实开展“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专项活动。各煤矿企业要按照陕西省“活动方案”,结合国家局“任务分工对照表”,周密组织、细致安排、迅速行动,在规定时限完成主要负责人履职等方面自查自纠,并上报整改报告。四是紧盯煤矿重大问题和灾防工作。8月底前全省43处高瓦斯、突出矿井必须上报瓦斯治理顶层设计、4处油型气矿井完成治理方案顶层设计并补充完善安全设施设计;9月底前澄合二矿等5处矿井要完成瓦斯等级鉴定,冶坪等3处矿井要实施本煤层、底煤和邻近层瓦斯预抽,星火等2处矿井要完成掘进瓦斯预抽等工作;10月底前建新等4处煤矿要建成地面高、低负压抽采抽放系统。五是提升煤矿企业内部查处隐患的质量水平。对比今年监管监察部门查处的200余条重大隐患,各级煤矿企业暴露出平时自查自检决心不够、力度不强、质量不高等问题,必须做到煤矿“高于、严于、强于”上级公司,上级公司“高于、严于、强于”监管监察部门,确保隐患查的出、抓的准、追的严、改的实。六是强化监管力量建设。当前延安、宝鸡等5个重点产煤市、县(区)煤矿安全监管人员不足15人,子长、宜君等8个产煤市、县(区)专业监管人员占比低于75%,必须尽快配齐配强专业监管人员,同时还要配足驻矿安监员,强化日常履职管理考核,确保能扛起一线监管和盯守重任。七是规范监管执法系统使用。各级监管部门要依法使用执法系统上传计划、录入隐患、下达文书,并严格执行执法全程记录和监督机制,避免因执法程序疏漏造成失职失责。八是提升监管执法质效。各级监管监察部门要常态化开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查,盯紧看牢不放心的高风险矿井,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严厉打击“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综合采取大额罚款、行刑衔接等手段严查重处,形成震慑。九是落实市、县两级领导包保责任。各地区要制定并公布正式的市县(区)领导包保制度文件,明确每处矿井包保领导,及时上传联系活动信息,确保履职到位。十是推动“三个一批”取得实质进展。各地市政府要及时修编完善“三个一批”方案,明确淘汰退出、整合重组和改造提升矿井名单,制定措施、限期整改,确保以点带面实现煤矿高质量发展。 陕西局及应急管理厅相关处室、各市县(区)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全省煤矿企业五职矿长及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