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传钧:联合执法检查“综合查一次”模式值得借鉴 | |||
| 煤炭资讯网 | 2024/8/20 17:28:21 论文、言论 | ||
《中国煤炭报》8月15日头版刊登了《山西建立联合执法检查协作机制——进一次门 查多项事 执一次法》的新闻报道,引起了广泛关注和探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执一次法”这一综合性举措,不仅彰显了山西省对于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更是在创新执法方式、减轻企业负担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在以往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多部门多头执法检查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不仅让企业应接不暇,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的效率和效果。如今,山西积极推进涉企安全生产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综合查一次” 模式,力求实现 “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执一次法”,这无疑是一种极具前瞻性和务实性的改革。 联合执法检查机制的建立首先利于形成强大合力。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金属冶炼等行业领域向来是安全生产的重点与难点。通过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参与,能够整合各方的专业力量和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公安机关、人社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监局山西局、消防救援机构等,各自在其职责范围内发挥专长,从不同角度对企业进行全面 “体检”,从而更精准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其次,这一机制能够减轻企业的负担。以往频繁的多头执法检查,让企业疲于应付,分散了其专注于生产经营的精力。现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执一次法”,大大减少了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让企业能够将更多的时间和资源投入到安全生产的改进和发展中。这不仅有助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更能激发企业自主抓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再者,明确制定涉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和联合执法事项清单,为执法检查提供了清晰的指南。有了明确的标准和规范,执法检查就能够更加有的放矢,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这对于提高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要使这一联合执法检查协作机制真正发挥出最大的效能,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各部门之间需要进一步加强沟通与协调,打破部门壁垒,形成紧密的工作链条。 此外,对于执法检查的结果处置,也应当严格公正,对于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切实整改到位,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联合执法检查的威慑力,让企业不敢心存侥幸,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总而言之,山西省建立的涉企安全生产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协作机制,是一项具有开创性和重要意义的举措。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这一机制必将为山西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创崭新的局面,同时也为煤炭行业和其他地区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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