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局:普法宣传正当前,提升理念保安全 | |||
| 煤炭资讯网 | 2024/8/22 8:32:36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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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矿长,请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说一下你负有哪些安全生产职责?”,近日监察执法一处在某矿监察执法时,带队负责人在听取“四个必须”汇报后,对该矿矿长学习贯彻《条例》情况进行口头考试。 “我矿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条例》,并全文进行了张贴公示,我本人也认真学习了”。该矿矿长并没有直接回答问题。面对模棱两可的回答,执法带队人向其重申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并详细讲解了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负有的安全生产职责。同时针对该矿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专门解读了《条例》中重大事故隐患判定的修订情形,要求煤矿对标对表精准研判,动态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执法带队人又结合近期国家矿山安监局以及江西局有关工作要求,详细讲解了“八条硬措施”矿山企业层面15项任务清单及细化的30项具体落实措施、“双带班一跟班”安全管理规定、“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专项活动方案等,要求煤矿认真组织学习宣贯,重在抓好落实。 自江西局印发分片分矿联系督导工作制度以来,监察执法一处强化组织实施,将分矿联系督导与日常监察执法相结合,严格落实“八条硬措施”矿山安全监察机构15项任务清单和分矿联系督导“五员”责任清单要求,充分发挥普法宣传员的作用,每矿坚持普法半小时,及时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煤炭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等。近期以来,监察执法一处已对区域内10多处煤矿开展了普法宣传,并取得积极成效,进一步推动煤矿树牢依法依规办矿管矿理念,促进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吴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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