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局约谈珲春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煤炭资讯网 | 2024/8/23 8:17:45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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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推动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地生根,进一步压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8月2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吉林局在延边办公区约谈珲矿公司及所属煤矿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 约谈指出,今年以来监察执法发现的问题、隐患充分暴露出珲矿公司及所属煤矿在安全理念、现场管理和风险管控等方面存在的典型性问题。一是安全发展理念树立不牢,政治站位不高,一定程度存在“重生产、轻安全”思想。二是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有短板,集团公司层面安全管理人员存在兼职情况,技术人员由非专业人员担任,存在“有岗无实”问题。三是“一通三防”工作有差距,存在矿井总风量富余系数不高,采掘工作面温度较高,瓦斯抽放钻孔不按设计施工等问题。四是水害安全风险较高,集团公司所属两矿均为多煤层开采,采空区积水可能对采掘工作面构成威胁,防治水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能力不强,对受积水影响区域安全风险分析不彻底。五是机电运输管理存在不足,存在单轨吊局部运输地段两侧安全距离不够、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防跑偏装置失效等问题。 约谈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压实安全责任,狠抓超前预防。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立健全覆盖所有层级、各种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把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基层末梢。三是进一步强化重大灾害治理。扎实做好通风能力核定工作,坚持“以风定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强化日常瓦斯检查和安全监控管理,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时要立即组织停产撤人;全面查清井田范围内水文地质条件,加强水情水害预测预报,严格执行“三专两探一撤”;加强对机电运输设备经常性巡检和维护,确保运转正常、保护可靠。四是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集团公司要定期对安全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约谈强调,珲矿公司所属两矿均为高瓦斯矿井,要迅速采取行动,坚持“走出去、请进来”,持续学习瓦斯治理先进经验,做好瓦斯区域超前治理工作;要综合采取优化系统、完善设施、智能化建设等方式,提高抗灾能力。 来源:监察执法三处 崔松涛 初审:杭州 复审:胡雪峰 终审: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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