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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霞浦核电项目最新进展

煤炭资讯网 2025/1/3 11:03:44    能源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的批复,详情如下:

关于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的批复

华能霞浦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查〈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的请示》(华能霞核设〔2023〕21号)、《关于报送〈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B版)〉的报告》(华能霞核安〔2024〕98号)及相关文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工程位于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拟建设2台华龙一号压水堆核电机组。项目选址与土地利用规划、水资源利用规划和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相容。

《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B版)》(以下简称《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采用的评价标准符合相关规定。正常运行和事故工况的评价模式和参数选择合理,正常运行状态下对环境辐射影响小,选址假想事故的环境放射性后果满足《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6249-2011)的要求。

我部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二、项目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三、《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我部委托福建省生态环境厅配合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分送我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和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生态环境部

2024年12月27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12月30日印发



来源:生态环境部      编 辑: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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