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24日,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以下简称河南局)传来消息,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切实做好秋冬季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检查执法工作的通知》,全力稳控第四季度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河南局决定开展今年第二次煤矿安全集中监察执法工作。此次集中监察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至11月9日。
河南局成立7个集中监察执法组,监察执法一处至七处对应成立集中监察执法第一至第七组,处长任组长。第一组检查执法四处辖区煤矿,第二组检查执法五处辖区煤矿,第三组检查执法二处辖区煤矿,第四组检查执法七处辖区煤矿,第五组检查执法三处辖区煤矿,第六组检查执法一处辖区煤矿,第七组检查执法六处辖区煤矿。成立3个督导组,局领导带队督导并参加集中监察执法工作。
监察矿次:每个集中监察执法组检查3处煤矿,督导组全程督导并视情况参加相应集中监察执法组工作。
监察重点:坚持防范事故目标和推动解决问题导向,围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八条硬措施”落实主题主线,聚焦灾害严重、系统复杂、问题突出、安全基础薄弱的煤矿开展监察执法。各集中监察执法组要与监察执法处研究确定检查对象,联合开展风险研判,确定监察重点、精准制订检查方案。
提升执法实效:集中监察执法一律采用明察暗访形式开展,确保抓住关键、查透实情、掌握第一手材料。要严格落实“五集中”制度,推进全流程精准执法,既要有质的提升、也要有量的保证。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监察执法处要依法从严、从快处置,形成有力执法威慑,推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落地、安全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任二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