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学细悟强本领 执法为民护安全 | |||
——新疆局专题学习 “一通知三办法一意见” 见行见效 | |||
| 2025/12/12 11:43:23 安全专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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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矿山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要求,推动执法检查与指导服务深度融合,近期,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新疆局各监察执法处集中开展“一通知三办法一意见”专题学习培训(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严格规范矿山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的通知、规范对地方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办法、矿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检查执法办法、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联合执法的指导意见),以政策解读赋能执法实践,切实筑牢矿山安全防线。 各监察执法处紧扣工作职责,锚定文件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通过逐条研学、案例复盘、互动研讨等多元形式,引导全体监察员精准把握政策边界、明确执法标准、树牢服务导向,推动文件精神从“学懂”向“弄通做实”转变,真正内化为执法准则、外化为工作实效。 交流研讨中,监察员们形成共识:“以往执法更侧重合规性核查,如今深刻认识到,国务院‘严格规范涉企检查’的要求,本质是既要坚守安全底线不松动,也要为企业留足良性发展空间,‘一通知三办法一意见’的精神内核与其高度契合。”监察执法三处处长结合多年实践谈到:“‘以罚代管’看似高效,实则治标不治本。国务院明确‘统筹惩戒与教育’,正是要求我们将服务理念贯穿执法全过程,通过精准释法说理,帮助企业找准问题根源、补齐安全短板,这才是矿山安全监察的长远之策。” 今年以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新疆局持续健全涉企执法制度体系,先后制定现场检查“五个集中”工作机制、从轻处罚情形规定、轻微免罚清单和修订执法监督办法等制度文件,始终秉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惩戒与教育结合”原则,在执法检查中灵活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手段,深入开展政策解读、风险提示、技术指导等精准服务,坚决杜绝“以罚代管”“重罚轻教”现象。通过严管与厚爱结合、约束与激励并重,既守住了安全生产底线,又护航矿山企业安全高质量发展,实现执法效果、社会效果与发展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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