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监察执法二处五个强化抓细抓实汛期矿山安全工作 | |||
| 2025/9/16 11:59:12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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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汛期以来,监察执法二处从五个方面督促辖区矿山企业抓实“雨季三防”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一是强化防治水专项监察。将防治水演练、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井下排水系统、矿井自备柴油发电机和地面边陡坡、露天矿采场边坡、暴雨停产撤人演练、地灾点等列入重点执法检查事项,督促矿山企业备足抢险救援物资、落实责任、超前防范。汛期以来,已开展水害防治专项监察9次,发现隐患257条,其中重大隐患5条,责令立即停止生产1矿次,责令整改8矿次,停止采掘工作面11个,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45个。 二是强化防灾抗灾物资储备。督促、指导各矿山企业重点保障防汛沙袋、排水泵、管路、备用矿灯、水鞋等关键防洪物资的储备数量、质量,并及时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关键时刻“备得足、用得上”。 三是强化主汛期安全防范。督促市、县监管部门和矿山企业严格落实“叫应”“回应”“响应”机制,确保预警信息、防范措施落实到基层末梢和场景第一线,及时化解矿山重大安全风险,第一时间处置各类险情。 四是强化汛期矿山企业主动避险。与市、县应急局和气象局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及时将气象预报、灾害预警信息通过短信、微信等渠道通知相关矿山企业,做到精准提醒。在收到蓝色暴雨预警后,强化应急处置的跟踪,强化预警信息响应的抽查,督促暴雨气象预警撤人。汛期以来督促各类矿山撤出人员275矿次,共撤出11000余人次。 五是强化汛期应急值守。处室明确1名领导带班、1名值班负责人、1名监察员每天24小时在岗值班值守,开展远程巡查、汛期调度并对紧急情况下撤人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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