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应急管理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四必”机制推动矿山安全社会共治 | |||
| 2026/1/12 10:29:14 安监动态 | |||
|
夜色如墨,车灯划破大巴山崎岖山路上的黑暗。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核查组换乘车辆、隐匿行踪,直奔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暗访……这是该局实践“四必”机制的生动写照。 2025年,四川局积极探索建立“有举报必核查、有核查必暗访、如查实必奖励、有诉求必回应”的“四必”机制,发动群众监督,强化精准督政,推动形成矿山安全群防群治、社会共治的强大合力,坚决守护矿工生命安全。 有举报必核查 深夜突击核查全覆盖无死角 2025年12月17日,核查组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后,迅速制定行动方案,严防消息泄露,于当日18时换乘车辆,前往被举报煤矿。经3个多小时山路颠簸,核查组于当日21时许抵达现场,随即兵分四路,对该煤矿展开排查:两组人严守风井、调度室等关键点位,接管监控通信系统,防止有人通风报信;另外两组人深入井下,在积水过靴的巷道中,紧贴巷道边帮前行,逐点核查至次日凌晨1时。 类似这样的突击核查,已逐渐成为四川局的工作常态。 2025年12月15日至18日,四川局监察执法五处人员前往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县独狼沟金矿开展突击核查,对群众举报的井下运输柴油车矿车不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井下巷道支护不符合相关规定等问题进行逐项核实,最终查出该矿存在通风管理不规范等10条隐患,并当场责令其停产整改。 “群众监督是发现隐患的‘千里眼’,必须第一时间开展核查。”四川局主要负责人强调。从宣汉县到丹巴县,从煤矿到非煤矿山,四川局坚持“举报即受理、受理即核查”原则。2025年,四川局累计开展专项核查127次,实现重点矿区全覆盖,以严格执法践行安全监察职责。 有核查必暗访 善用“回马枪”严防死灰复燃 四川局坚持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核查,杜绝提前打招呼,善用“回马枪”跟踪督办,严防问题反弹。 2025年12月18日上午,刚完成宣汉县夜查的核查组又马不停蹄奔赴达州市达川区,对另一座非煤矿山开展复查。尽管地方政府此前已核查认定该矿山不存在无证开采行为,核查组人员仍坚持实地查验,严防明停暗采。 2025年12月20日,四川局监察执法五处对曾被举报的仁寿县汪洋建宝水泥有限公司华平建材厂开展“回头看”核查。监察执法五处负责人在内部小结时表示,唯有现场验证整改成效,才能不辜负群众的信任与期望。经核查,该矿非法采矿设备已全部清退,隐患基本整改到位。 在丹巴县,核查组暗访成都火山岩科技有限公司丹巴分公司金矿时,通过核实井口封锁情况、机器锈蚀状态,确认该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后未开展非法生产。这种“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暗查暗访模式,让安全隐患无处遁形。 如查实必奖励 真招实策激发群众监督热情 2025年3月,四川局收到群众实名电话举报,反映川东区域一煤矿存在图纸造假、隐瞒工作面等问题。随后,该局监察执法四处会同地方矿山安全监管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该矿进行现场核查。确认情况属实后,2025年10月,四川局依法对涉事企业罚款150万元、对矿长罚款10万元,并向该实名举报人兑现全省单笔最高22.5万元的举报奖励,形成“举报—核查—处罚—奖励”完整闭环。 2025年,四川局共收到矿山隐患及事故举报线索26条,已核查结案22件。其中,四川局直接核查21件,已查实6件。截至目前,四川局根据举报奖励办法,已兑现举报奖励39.65万元。 四川局严格执行举报人保密制度,建立快查快兑机制,让“查实必奖”成为激发社会监督内生动力的“催化剂”。 有诉求必回应 协调联动凝聚共治强大合力 “群众关切无小事,每一条诉求都要有回应。”四川局通过“背靠背查企、面对面交流、点对点发函、手拉手整改”的工作模式,将举报核查与督政工作深度融合,发挥国家监察专业优势,推动地方政府举一反三抓落实。 2025年12月18日针对宣汉县的核查结束后,核查组向县领导通报了宣汉县被举报煤矿存在风门管理差、炸药库未清退等问题。在丹巴县核查时,针对被举报企业的整改情况,核查组现场核实,并向丹巴县政府提出配齐监管人员、强化“打非治违”等工作建议。 各地政府迅速响应,凝聚起矿山安全共治合力。仁寿县成立由常务副县长牵头的整改指导组,组织开展全县矿山隐患大排查行动;丹巴县投入171.22万元封堵废弃矿洞,安装电子围栏,筑牢安全防控网;达州市压实“县—乡—村—矿”四级联防联控责任,充分发挥村社组织优势,推动矿山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整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