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出台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管理办法 | |||
| 2026/1/26 18:01:18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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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日前出台《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防治专家的遴选和管理。 《办法》明确了入选专家库专家应具备的条件、遴选程序,以及专家库的使用和管理等内容。 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的专家主要职能是为全省地质灾害防治政策研究、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风险管控、综合治理、防御响应等领域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山西省将按照公平公正、选贤择优、公开透明的原则,负责专家库建设、使用和动态管理,专家每两年调整1次。 《办法》对入选专家库的专家作了明确规定,即专家应当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且在地质灾害防治政策研究、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等领域拥有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经验。同时,专家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参与项目咨询、论证、评审、验收等工作中充分发表个人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办法》提出,专家实行回避制度。专家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存在索取、接受项目相关单位及人员礼金、宴请或其他好处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不得继续担任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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