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部署安排2026-2027年度全省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 | |||
| 2026/10/9 16:17:56 安监动态 |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应急管理部、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扎实做好2026-2027年度全省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部署安排我省冬春救助工作。 通知指出,冬春救助是岁末年初解民忧、惠民生、暖民心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周密安排部署,强化保障力度,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完善分类施策,加强重点救助帮扶,以扎实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全面细致的工作部署,抓实抓细各项工作,确保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关心和温暖送达受灾群众,切实保障好受灾群众今冬明春期间基本生活。 通知要求,各地要组织力量深入灾区,全面掌握需救助人员底数、资金和物资等需求,及时将因灾遭遇临时生活困难的各类受灾群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确保应救尽救、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规范履行“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工作程序,认真做好救助对象评议、公示等工作,确保冬春救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通知强调,各地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原则,合理划分救助对象人员类别,细化明确分类分档救助标准。按规定安排落实好本级冬春救助资金,切实强化本级款物保障力度,严肃冬春救助款物管理使用纪律,杜绝资金截留、挪用和沉淀不用,防范“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现象,确保资金规范、安全、高效管理使用。做好宣传引导,主动做好救灾救助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