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局对内江市一煤矿开展事故警示约谈 | |||
| 2026/2/25 12:13:36 安监动态 | |||
|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事故调查处、监察执法五处联合内江市、资中县应急管理局对内江市双鹰煤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鹰公司”)及老鹰岩井领导班子进行警示约谈。 约谈会通报了老鹰岩井“1·23”机电事故情况,双鹰公司及老鹰岩井领导班子对自身在安全理念、技术管理、现场管理、风险研判、安全投入、培训教育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剖析反思,并就如何做好老鹰岩井的安全工作提出了措施。 约谈会指出,双鹰公司及老鹰岩井要深刻汲取“1·23”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辨识;牢固树立极限思维、底线思维,强化以人为本的安全思想;要从公司及煤矿的决策体系、责任体系、技术体系、执行体系、培训教育体系方面深层次分析事故原因;要进一步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完善安全技术管理,扎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双鹰公司作为上级公司要加大对煤矿的业务指导、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切实保障安全投入。 约谈会强调,市县监管部门及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采取断然措施扭转被动局面;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两办《意见》《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八条硬措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确保生产安全;要狠抓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管理能力,扎实开展风险研判,狠反“三违”,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事故调查处、监察执法五处及内江市、资中县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同志,双鹰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老鹰岩井矿长、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等人参加警示约谈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