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局构建责任包保体系 | |||
| 2026/2/6 16:14:38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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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印发《煤矿及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包保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压实煤矿及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构建“责任明晰、层层包保、全域覆盖”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意见》于今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意见》明确,煤矿及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包保坚持“权责统一、一岗双责,分级包保、全面覆盖”的原则。各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岗位管理职责的同时,须承担相应的安全包保责任,通过“上级包下级、逐级抓落实”的方式,实现煤矿风险区域全覆盖,拧紧安全生产责任链条。 《意见》提出,煤矿及煤矿企业应构建多级责任包保管理体系,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包保所属二级公司,二级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包保所属煤矿,煤矿领导班子成员包保采掘工作面、主要生产系统及重点工程,煤矿内部还应建立区队、班组、岗位的逐级包保责任体系。采用按生产布局和风险等级划分的“区域包保”,以及针对高瓦斯、水文地质复杂等灾害严重矿井和高风险作业的“专项包保”相结合的包保方式。 《意见》细化明确包保人员监督法规政策落实、管控风险隐患、强化安全基础保障、把关重点事项、做好应急准备和开展督导帮扶六项核心职责,要求煤矿及煤矿企业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差异化包保制度和落实措施,明确年度责任清单和目标,对标对表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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