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局出台关于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规定 进一步推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提质增效 | |||
| 2026/3/31 20:24:37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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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局印发《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系统内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推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全流程提质增效,主要工作举措如下: 一是授权值班人员即知即报,按照事故等级明确事故上报时限及核心报告内容,压实事故信息首报责任,打通事故信息快速报送通道,确保事故信息第一时间精准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问题发生,为后续事故处置争取先机。 二是规范事故通报发布机制,对较大煤矿事故,我局通过官方网站、正式文件、工作微信群等媒介,第一时间向属地监管部门及省属骨干企业发出专项事故通报,同步明确隐患排查、责任落实、整改防范等工作要求,督促相关单位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三是细化非煤矿山事故监督指导工作规范,明确要求参与非煤矿山较大、一般事故调查的人员,全程监督指导事故调查工作,严格审核事故调查报告,监督事故查处意见落实,同时督促事故调查牵头单位,需先行征求河南局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意见后方可批复结案。 四是健全事故约谈分类分级制度,清晰界定不同类型、不同等级事故的约谈标准,明确约谈工作流程、核心约谈内容,规范约谈组织实施工作,按规定将约谈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曝光,强化警示震慑,倒逼责任落实。 五是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实效,明确刚性工作要求,对较大以上事故一律制作专题警示教育片,针对一般事故和典型事故,组织并督促各煤矿企业结合实际制作针对性强的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常态化开展全员警示教育,切实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六是抓实事故安全生产信用失信管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将存在失信行为的有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并公示有关信息,同步录入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安全生产信用联合惩戒,以刚性约束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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