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出台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办法 | |||
| 2026/4/10 13:15:14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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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左希斌报道近日,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印发《重庆市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对发现地质灾害前兆、及时报告并避免人员伤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奖励,个人最高可获得奖金3万元。 《办法》规定,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和物质奖励两类。所有在重庆市内参与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工作并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均可获得即时通报表扬;对作出重要贡献、成效特别突出的,还可提请重庆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重庆市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通报表扬。 物质奖励采取发放奖金的方式,按照每次成功避免的实际因灾伤亡人数共设4个等次。其中,第一等次是指避免因一次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30人(含)以上的事件,第二等次是指避免造成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伤亡的事件,第三等次是指避免造成3人(含)以上10人以下伤亡的事件,第四等次是指避免造成3人以下伤亡的事件。第一、二等次为市级奖励,第三、四等次由各区(县)自行组织奖励。 重庆市级奖励标准为:第一等次,对单位奖励5万元,对个人奖励3万元;第二等次,对单位奖励3万元,对个人奖励2万元。其余等次奖金额度由各区(县)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各区(县)还可对避免10人以上伤亡的事件作出额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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