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吸取事故教训 压实主体责任 | |||
——江西局开展矿山安全生产暨主体责任监察专题宣讲 | |||
| 2026/6/22 21:13:27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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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正值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主题,近日江西局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处会同监察执法一处在赣州市兴国县组织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召开矿山安全生产暨主体责任监察专题宣讲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今年以来矿山行业典型事故教训,以案示警,教育引导矿山企业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提质增效。兴国县20处矿山企业共计30余名相关负责人参会。 宣讲会上,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处相关负责同志,围绕矿山安全主体责任监察“逢查四必”措施的目标要求、出台背景、演变历程、运用成效做了全面讲解,并结合省内有关矿山企业的真实案例,深入解读了“必问、必考、必演、必究”在推动提升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成效上的实践意义。“问”岗位责任、应会知识,“考”专业素养与履职水平,“演”应急处置能力,“究”违法违规责任,每一个环节措施的解读都让在场的企业负责人深切感受到,“逢查四必”在严密矿山安全管理上发挥的重要作用。 执法一处相关负责同志围绕山西长治5.22特别重大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案例,深入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弄虚作假、入井人员管理混乱等典型问题,着重阐释了上述行为给矿山安全带来的严重危害,并结合省内萤石矿、钨矿等重点矿山行业特点,提出了下一步抓好萤石矿水患防治、竖井提升安全管理、井工矿顶板管理、外因火灾预防的关键防范要点。 参会企业负责人对照事故案例教训深刻警醒,并在风险预判环节与属地监管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面对面沟通交流,企业、监管、监察三方共同为提升区域矿山安全保障能力同题共答、同向发力。(李永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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