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新能源集中报价装机不超最大煤电规模 | |||
| 2026/7/23 16:11:58 能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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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悉,7月21日,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正式印发《山西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实施方案》,明确参与集中报价的新能源发电企业原则上集中后的总装机规模不应超过所在山西电力市场单个最大燃煤发电厂装机规模,2026年度暂定为240万千瓦。 方案明确,集中报价特指多个已完成市场注册的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在同一固定场所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中的集中报价行为,覆盖电力中长期交易市场和现货交易市场。但不包括分布式新能源和"沙戈荒"大基地等新能源项目。 在参与主体资格方面,方案进行严格限定,仅允许参与山西电力市场的同一集团所属新能源发电企业进行集中报价,同一集团按需可分别申请多个集中报价管理主体。方案同时明确禁止跨集团、跨省区市的发电企业进行集中报价,并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变更商品价格的垄断协议。 方案同时强调,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集中报价不改变其独立市场地位、调度管理关系及交易结算关系,各经营主体原则上仍以注册主体单独进行报价。参与集中报价的企业及所在固定场所,应在人员、资产和财务等方面严格与本集团其他发售电业务相隔离。 对于有集中报价需求且满足申报条件的新能源发电企业,方案规定需共同向山西电力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信息应涵盖发电企业名称、机组名称、所属集团、装机容量、项目类别、报价场所、公平竞争承诺书及所属集团证明材料等。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后在电力交易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建立集中报价关联关系并向经营主体披露。 方案还对退出集中报价机制作出了详细规定。单一新能源企业申请退出的,需通过山西电力交易平台提出申请并经所属集团同意后提交受理,交易中心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核验,通过后次日取消集中报价标签,群组内其他企业关联关系保持不变。群组内全部企业申请退出的,由初始申请企业提出,经群组其他企业确认后提交,交易中心5个工作日内核验通过后取消所有相关企业集中报价标签。 【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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