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组织召开青海省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会议 | |||
| 2026/8/31 14:33:24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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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在海西州大柴旦地区召开青海省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贯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等法规文件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近期重点工作部署,逐矿通报今年以来监察发现问题隐患和风险研判“两个清单”,传导压力责任,增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法治意识,推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 会议指出,当前青海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煤矿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质量普遍不高,动火作业、密闭启封、煤仓清理、爆破施工等高风险作业管控不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依法办矿、依法管矿的法治意识不牢、履职能力不足,距离青海省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会议强调,各煤矿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极限思维、底线思维,认真落实汛期矿山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各类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安全度汛;要深刻汲取山西留神峪煤矿、湖南杨梅山煤矿事故惨痛教训,举一反三,清醒认识瓦斯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头号杀手”,树牢“瓦斯不治、矿无宁日”的瓦斯灾害防治理念,全面落实瓦斯防治全链条责任,规范化、常态化开展瓦斯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坚决防范瓦斯事故。 会议要求,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带头学深悟透《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狠抓“八条硬措施”硬落实,逐条对照开展检视,切实将责任压紧压实到基层末梢、一线现场,落实到具体场景、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扎实推进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矿山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整治等重点工作任务,持续强化重大灾害治理,坚决杜绝“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等矿山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推动煤矿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青海局分管领导及有关处室负责人,海西州应急管理局负责人,青海省所有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各煤矿矿长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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