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坚持普法帮扶揪出通风隐患 ——辽宁局监察执法四处执法见闻 | |||
| 2026/9/17 12:54:41 安监动态 | |||
![]() “这条巷道必须马上封闭!”近日,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监察执法四处开展的普法帮扶现场,辽宁铁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晓明矿总工程师陈志平盯着北二采区联络巷,态度坚决地作出决定。 几天前,陈志平对这段巷道的通风布置还“习以为常”。这一转变,源于监察执法四处的一次“送法进矿”普法帮扶活动。 晓明矿灾害严重,通风系统复杂,井下通风构筑物数量多、分布广。长期以来,该矿技术团队依靠丰富经验管理通风系统,对设施运行状况进行主观预判、惯性管理。然而,面对新修订的《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大家却存在一定的认知盲区。 “说实话,以前我们对调量风窗和永久性风墙的功能边界认识模糊。调量风窗一直是这么用的,大家都认为没有问题。”陈志平坦言。 针对这一痛点,监察执法四处按照辽宁局的工作部署,改变以往“查问题、下文书”的传统模式,下沉一线开展“一通三防”专项普法帮扶。 其间,该处监察员与矿方技术人员一同深入井下,逐条对标新标准,重新审视通风系统的每一个环节。 在北二采区回风中巷与轨道中巷联络巷,一处隐蔽的风险点被该处监察员精准锁定——该巷道未按照相关要求构筑永久性风墙,违规使用调量风窗。 “调量风窗的设计功能仅仅是调节风量,不具备完全隔绝风流、分区防灾的能力。”监察执法四处处长张迪指出,“以调风设施替代隔断设施,极易造成‘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违规通风,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如果不是监察员在这次普法帮扶活动中向我们普及了新标准规定的细节,这条重大事故隐患可能还会一直‘藏’下去。”陈志平感慨道。 经查,这条重大事故隐患的产生并非该矿施工能力不足,而是岗位人员对新标准掌握不到位,混淆了调节风量与隔绝风流的法定适用场景。 找准症结后,晓明矿立即编制方案组织整改。 在此期间,监察执法四处多次派监察员入井,对掏槽深度、喷浆厚度等关键指标进行严格把关、指导帮扶。 最终,一道符合标准化要求的永久性风墙顺利建成并通过验收。同时,这条重大事故隐患已被整改并销号。 “此次普法帮扶活动不仅为该矿消除了一条重大事故隐患,还提升了该矿自主辨识风险的能力。”张迪表示,“许多矿山企业有经验、有技术,但往往对新规定新标准的学习滞后。我们开展普法帮扶活动的核心,就是要把法规标准的‘标尺’交到企业手里,推动企业学会自己丈量、主动发现问题。” 下一步,辽宁局将持续深化服务型监察,常态化开展法规宣讲与技术帮扶,推动监察区域矿山企业从被动整改向主动排查转变,层层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筑牢矿山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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