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局集中约谈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 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
| 2026/9/7 12:33:53 安监动态 | |||
|
近期,吉林局集中约谈全省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指导意见》进行宣贯,推动煤矿企业深刻汲取山西通洲集团留神峪煤业有限公司“5・22”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本次约谈按照分组汇报、逐一点评、集体谈话的程序开展。全省9处重点煤矿企业实际控制人、总经理围绕贯彻落实“八条硬措施”、国家矿山安监局帮扶指导、主体责任监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本年度64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报,深刻剖析问题短板,明确整改措施。吉林局主要负责人开展集体约谈,对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再警示、再部署。 会议指出,当前吉林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煤矿存在观念旧、基础差、管理弱、风险高等突出问题,瓦斯、冲击地压、水害等重大灾害耦合叠加。煤矿企业存在第一责任人责任悬空、技术管理失效、现场管理落虚落空、“三违”屡禁不止等问题,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突出,必须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会议强调,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关键少数”,要切实扛起法定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标吉林局发布的《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厘清企业与所属矿井管理关系,配齐配强“五职”矿长、“五科”专业技术人员;做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严格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坚决杜绝图纸造假、隐瞒采掘工作面等违法行为;强化瓦斯、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超前治理,足额保障安全投入,抓实反“三违”和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实战化应急处置机制。对履职缺位、责任悬空的企业,监察执法将从严处置,绝不姑息。 会议要求,各煤矿企业要把约谈压力转化为整改动力,坚持问题导向,形成闭环整改,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守牢煤矿安全生产底线,坚决扭转全省矿山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切实推动矿山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会后,吉林局向各煤矿企业下发了安全生产风险提示函,同步印发《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记录本》,常态化提醒督促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时刻将法定安全职责铭记于心、依规履职、全面履职,持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 |||